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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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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,学院正在进行高职教学及其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与调整,酝酿实施学年学分制。学分制是我国高等教学的改革方向,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。然而它毕竟是教学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,应积极慎重创造条件分步实施,确保改革推进教学。现结合我院实际,从03级起试行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模式,特制定本补充条例。
1、学分计算
学分是课程教学量的计量单位。1学分是指在一个学期内完成1门周学时
为1学时课程的教学量。体育课的学分计算为:一学期1学分。
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,每周为1个学分。分散进行的实践性教学,先折算
为周数,再按每周计一个学分,合成其总学分。
2、学分的取得
学分数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主要依据。学生每学期修读的课程,均需经过严格考核,成绩及格,才能取得学分,否则就不能取得学分。
3、学业警告、试读、退学
(1)学生在一学期中所修课程考核后未获得的学分达三分之一以上,学校给予其学业警告。后续学期内若所修课程考核后未获得的学分又达三分之一以上,给予其试读通知。试读期为一学期。试读期内若未获得的学分又达三分之一以上,予以退学。允许申请试读,经同意后可再留级试读一学期,留级试读期内若仍有未获得的学分又达三分之一以上,即予退学处理。
(2)学生在一学期中未获得的学分达二分之一以上,给予试读通知。试读期为一学期。试读期内若未获得的学分又达二分之一以上,予以退学。允许申请试读,经同意可再留级试读一学期。留级试读期内若仍有未获得的学分又达二分之一以上,即予退学处理。
(3)凡未获学分连续两学期累计达14学分以上,给予试读通知;累计达24学分以上,给予退学处理。
4、考核、重修
(1)学生必须参加课程的一切教学活动,学生缺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教学总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(包括实验报告)累计超过该门课程作业量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,必须重修。
(2)学生必须参加课程的修读和考核,不参加考核者,登记“旷考”或“缺考”字样不给学分,按考核不及格处理。
(3)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必须重修。重修课程需缴纳重修费。重修不及格,允许再次付费重修。
(4)学生第一次重修按实际的成绩登分,以后重修的成绩及格者均按60分计。对二次以上重修未合格的学生出示“黄牌”学业警告。凡经重修合格的课程,档案中均须注明“重修”字样。
(5)参加课程重修人数不足一定人数,不组班,学生可申请参加重修辅导,或跟下一年级重修,重修辅导需缴纳重修辅导费。
5、02级学生的学籍管理,根据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《学生手册》“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”,结合本例参照执行。
6、本条例的解释权在教务处。 |
二00三年八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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